栖霞市心理康复院是一所二级精神专科医院,负责精神病的诊疗与护理,开展精神病社会防治,负责心理卫生咨询,负责相关医疗人员培,是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医院、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合作医院,担负着全市人民精神、心理疾病的预防、治疗和康复工作。 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始建于1979年,原为栖霞县人民医院松山分院精神科,1985年独立成院更名为栖霞县精神病防治院,1992搬迁至翠屏街道小雾滋夼村驻地,1996年随着撤县设市更名为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。2021年4月更名为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(挂栖霞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)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。2021年7月搬迁至投资3000余万元的新院区。新院区位于迎宾路1868号,门诊住院综合楼、康复楼、办公楼建筑总面积达8000㎡,开放床位220张。2022年1月成为烟台市首家通过二级精神专科评审的县级医院。经过40多年的发展,医院在不断巩固传统精神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基础上,狠抓专科特色建设,特别是在抑郁症、精神分裂症、更年期综合症、心理康复、心理咨询等领域近几年有了较大突破。栖霞心理康复医院聚焦精神障碍特困人员这一特殊群体、聚焦群众关切,探索实践“医、康、护、养”新模式,努力打造精神障碍特困人员供养爱心之家,真正让政策落实更有温度,让精神障碍特困人员生活的更有尊严。
地址:栖霞市迎宾路186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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